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记录形式均采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记录形式均采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建设单位应建立固体废物记录台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填报固体废物台账,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台账记录形式均采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形式均采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情况、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 ,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产,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记录形式均采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 1)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治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情况 。2)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b)非正常工况 按照非正常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期 台账记录形式均采用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