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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生产设施名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号、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防渗漏防泄漏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 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一年;对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变化一次,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情况1次/天,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天或批次。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1次/天,停车或错峰生产时,停车和错峰生产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名称及产量、原料使用情况、用电量、用水量;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生产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1次/周;原辅料:1次/批;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