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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流向信息按月填写,出厂信息按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根据实际产生批次以及入库出库时间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详细请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的相关要求执行。 依法依规进行填报。 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单元、公用单元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产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流向、出厂环节信息;危险废物: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按年填写,流向信息按月填写,出厂信息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根据实际产生批次以及入库出库时间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