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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帐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管理信息包括名称、使用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时间等。 1、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2、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照 1 天记录。 3、 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辅料: 1 次/批。 2、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记录, 1 次/工况期 台帐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涉及DCS 系统的,还应记录DCS 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废气治理设施更换情况等。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台帐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监测记录信息 (1)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和仪器、采样方法等。 (2)监测期间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每个监测期记录一次。按次记录。 台帐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 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帐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固体废物产生、贮存以及自行利用处置的详细信息等。 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台帐记录应保存五年以上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