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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 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 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 批。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 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年第82号、《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文件中相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记录内容、记录频次记录形式等其他需要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发生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