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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运行信息、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台账管理情况、信息公开情况 1次/年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1次/日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进水信息,包括进水总口水质及水量;2、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包括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3、污泥处理设记录施日常运行信息,包括: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以及污泥去向。 1次/日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包括:设施(事故、维护)状态、设施(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 发生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产生、暂存、转运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手工监测信息记录,包括采样时间、采样点位、监测期间的运行工况、样品数量、监测指标、监测设备、监测结果、是否超标、数据来源、是否有异常情况、记录人姓名;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态、系统辅助设施运行状态、系统校准、校验工作。 按照监测 频次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记录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