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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次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 正常工况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 正常工况1) 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2) 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5) 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b)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a)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袋式除尘器: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排放量、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b) 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 次/非正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废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 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