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针对工业噪声: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1)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2)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到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 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同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信息无变化时1次/年,发生变化的及时修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詈方式等信息按月记录;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按批次记录。 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等基本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生产线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其他(用电量等)等。 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状态及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纸质存储和电子化存储的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