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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治理设施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按照 HJ/T 373 和 HJ 819 等规定执行。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 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 手工记录按实际监测频次记录,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巡检时间和实际发生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记录频次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变化参数进行确定。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运行状态:生产时间,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燃料使用情况指种类、名称、用量、有毒有害元素成分及占比,用电量等。 异常工况条件下的相应记录运行状态。 a)正常情况:按照班/次或批次记录1次。 b)异常情况:照异常情况期记录。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 运行情况应记录:开停机时间,运行时间,是否正常运行。2) 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处理风量、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治理效率、数据来源、标准限值,还应明确排放口温度、压力、排气筒高度、排放时间、副产物产生量等。3) 涉及DCS 运行系统治理设施记录原则:要求保留彩色曲线图,注明生产线编号及各条曲线含义,相同参数使用同一颜色。根据参数的变化区间合理设定参数量程,每台设备或生产线核算期同一参数量程保持不变。对曲线图中的不同参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叠。4)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实际处理量、实际进水水质、实际出水水质、药剂投加种类、药剂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信息。b) 非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按照班次或者批次记录。 b)异常情况:照异常情况期记录。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原则上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报表,并按月装订成册。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工业噪声,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盐酸等酸罐(桶)室外贮存区应采取防雨淋、防流失、防腐蚀、防渗漏措施,设置围堰、收集管阀和应急收集池;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不符合规定高度要求的排气筒,要加高达到规定要求,防止泄漏现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