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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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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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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
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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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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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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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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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
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
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内容参照基本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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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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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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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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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期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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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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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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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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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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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每天记录一次;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时记录;污染防治设施故障,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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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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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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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台账记录固废产生时间、产生量、贮存位置、贮存时间、处理时间、处理量、处理单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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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变动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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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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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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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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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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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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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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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
a)袋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b)湿式电除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电场数量、极板规格、极丝规格、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
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
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2)脱硫脱硝设施
脱硝、脱硫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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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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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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