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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1.未发生基本信息变化的按年记录,1年/次;发生基本信息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要求,规范设置取样口,采样方法、个数、监测频次等均按照技术规范设计。现场手工监测按照环保部门核定的检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按照HJ 819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噪声台账记录要求: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龙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如: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编码、生产负荷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 2.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1.正常情况应每天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周记录:污水处理水量、污水回用量。2.非正常情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工况期。3.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等,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治理设施基本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b)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设计处理能力、污泥处理方式、排放去向等信息。 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天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应每周记录:污水处理水量、污水回用量。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固体废物:记录种类、产生量、处置量,处置去向等 按批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2.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3、应急演练: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 无组织废气污染污防治措施台账管理维护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