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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等。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主要技术参数等,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及设计值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 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次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等, c、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特使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固体废物:记录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应急演练: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练。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批次记录。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 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 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其他信息: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确定记录频次。固废废物:1次/发 生期 应急演练:1次/年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名称、原辅料、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时间起因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 1 次/日或批次。 2) 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 1 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 1 次/日。 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 1 次/批。 b)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 1 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无组织废气排放记录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 1 次/日。 b)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 1 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填报固体废物台账,附表1-3必填、附表4-7选填; 附表1: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 1; 附表2: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附表3:记录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附表 4 至附表 7 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附表 4 至附表 7,根据地 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规定具体适用范围和记录要求。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按批次记录, 1次/批次。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包括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编等。 2、固体废物: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见附 3,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附表,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1、应急预案、预案备案,对于未发生变化的,按年记录,1次/年;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修编,1次/发生1次。 2、固体废物相关信息记录按照1次/批次或者1次/天。 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