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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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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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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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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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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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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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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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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自行监测方案附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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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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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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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急和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排污单位每次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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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固体废物治理及贮存设施日常运行信息
记录固体废物产量、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理量、委托单位等信息,参见附录A.4至A.8。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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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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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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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编码、生产负荷等。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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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非正常工况期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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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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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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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
a)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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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异常情况按异常情况期记录,每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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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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