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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编号。 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 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自行监测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应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应按天次至少记录厂区降尘洒水次数、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需求,自行增补记录。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 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 1 天1 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 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63序号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形 式其他信息次一致,涉停产的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次记录,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 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及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1次/批。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记录所有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格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停运时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2非正常情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工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等; 手工监测频次: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