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i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废气监测信息:开展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编码和监测定点、检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型号,采样方法、监测结果等; 2、废水监测信息:监测日期、排放口编码、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等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自行监测方案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台账信息: 废物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数量、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量等等 每批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每班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记录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运行情况信息:防治设施名称、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副产物:名称、产生量等; 2、非正常运行情况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非正常情况其实时刻、费正常情况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去向、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 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1次/非正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记录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