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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 发生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 ①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②燃料使用情況:燃料名称、用量。③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④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⑤原辅料、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燃料分析数据等。 (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況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 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 日记录,1次/旧。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 录,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b)异常情况: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设施名称、非正常起始时刻、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旧或班次。 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手工监测要求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检测方法、监测频次、检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等、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信息。 按自行监测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主要记录基础信息、流向信息、自行利用信息等。 危险废物: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主要记录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处置去向等。 按月或批记录,1次/月或1次/批。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