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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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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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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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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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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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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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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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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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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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管理维护信息。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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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管理维护信息,按月记录,1次/月。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规定频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3)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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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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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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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施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能: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用电量等。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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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按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按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非连续生产的,按生产周期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
4)原料及燃料按照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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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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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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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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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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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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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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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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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1批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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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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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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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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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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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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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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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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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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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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