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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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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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自行监测等。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7.其他应该公开的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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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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