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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70 55 厂界北侧道路为工业区主要交通干道,执行4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厂界北面为工业园区交通主干道,不设厂界噪声监测点。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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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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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一)设置符合国家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废水、废气排放口。 (二)在进行自行监测时,企业需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电发电机锅炉》HJ 820-2017建立并实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 若是由第三方进行监测,需要确认第三方资质。手工监测测定方法以实际化验设备或委托第三方化验方法为准。 (三)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电发电机锅炉》HJ 820-2017及其他相关要求,2018年6月底前,你公司要完成锅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安装,并验收合格,同时确保正常。保障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在线监控数据能如实反映企业排污情况,数据真实有效。按要求实现与环保部门的实时联网。在线设备型号以实际安装型号为准,当在线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 (四)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炼焦化学工业》HJ854-2017自行监测相关要求,要求你公司在2018年第一季度前,完成炼焦废气中装煤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推焦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焦炉烟囱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干法熄焦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脱硫脱硝处理设施的安装,并验收合格,同时确保正常。保障在线监控设施和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在线监控数据能如实反映企业排污情况,数据真实有效。按要求实现与环保部门的实时联网。在线设备型号以实际安装型号为准,当在线监测设备出现故障需采用人工监测。 (五)做好初期雨水的收集及处置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和冬防管控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遵照地方政府规定执行。若国家或地方发布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六)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等台账记录工作。 (七)制定并落实事故污染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完善并落实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以及各项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并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开。要求每年1月15日、31日之前将上一年度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上报防城港市环境环保局和所在辖区环境保护局,每年7月15日之前将上半年度排污许可证半年度执行报告上报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和所在辖区环境保护局,每年4月15 日、10 月15 日之前内将上一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上报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和所在辖区环境保护局。 (九)应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要求公开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 (十)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排污单位厂界噪声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 (十一)收集并妥善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污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排污单位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应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收集、贮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十二)遵守并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涉及排污许可证内容的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有新要求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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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1 未批先建,但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已完成现有项目所有手续申报 2017-04-25 至 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