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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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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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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环评审批文号、竣工环保验收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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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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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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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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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运行参数,包括储罐名称及编号、储存物料名称、收油量、周转量,主要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规格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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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
收油量:按照一个收油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照 1 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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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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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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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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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按月记录,1 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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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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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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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监测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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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申请表监测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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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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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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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记录 4.3.2.2 和 4.3.3.2 中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等。
b)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c)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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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按照实际情况或工况期进行记录。
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
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
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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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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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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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4、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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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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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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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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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含油废水和固废处理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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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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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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