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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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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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2)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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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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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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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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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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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台账应当保存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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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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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废水收集措施、小废水转移量、拉运单位、拉运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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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转移次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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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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