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执行(守法)报告要求

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包括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等情况、噪声等相关内容);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5、实际排放情况、合规判定及满足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落实情况判定分析;6、信息公开情况;7、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环境管理落实情况);9、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说明表;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1、结论;12、附图附件要求。 年报 1.执行报告详细要求具体参考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含固废、噪声技术规范)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参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等文件执行;2.按照国家及地方最新管理要求等报送书面执行报告。
1、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2、合规判定及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落实情况判定分析;3、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4、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燃料及其消耗量等信息。 季报 1.执行报告详细要求具体参考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含固废、噪声技术规范)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参考《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等文件执行;2.按照国家及地方最新管理要求等报送书面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