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发酵罐、结晶罐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 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未发生变化,1次/年;发生变化,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帐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 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 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原辅料:名称、用量。 5) 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 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 2.生产负荷 3.主要产品产量4.原辅料:一周一次,非正常工况:1次/工况期 台帐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 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旋风除尘器: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制冷系统和液氨储罐密封检查和检测情况、老化阀门和 管道更换、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 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 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 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1.运行情况 2.药剂添加情况 3.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1次/周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台帐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2017及HJ1084-2020定执行。 台帐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要求进行台账管理,台账管理要求:(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附表 1 至附表 3 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附表 1 按年填写,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 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 1;附表 2 按月填写,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附表 3 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二)附表 4 至附表 7 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附表 4 至附表 7,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规定具体适用范围和记录要求。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三)产废单位填写台账记录表时,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从附表 8 中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四)鼓励产废单位采用国家建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台账,简化数据填写、台账管理等工作。地方和企业自行开发的 电子台账要实现与国家系统对接。建立电子台账的产废单位,可不再记录纸质台账。 (五)台账记录表各表单的负责人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六)产废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与归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七)鼓励有条件的产废单位在固体废物产生场所、贮存场所及磅秤位置等关键点位设置视频监控,提高台账记录信息的准确性。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1次/年;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发生流动时记录1次;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产生环节、贮存环节等记录表有变动时记录1次 台帐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2.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3.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