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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内容。其中,季度执行报告还应包括各月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原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信息。 季报 执行报告详细填报要求应按照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设置规定、《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以及对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管理文件执行。
至少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年度生产小时数,主要产品及其产量,主要原料、燃料及其消耗量,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等、结论、附图附件、固体废物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以及固体废物自行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工业噪声相关信息,信息公开情况以及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 对于排污单位信息有变化和不按证排污等情形,应分析与排污许可证内容的差异,并说明原因。 年报 执行报告详细填报要求应按照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系统设置规定、《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以及对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管理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