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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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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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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厂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可证标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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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实时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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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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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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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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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实时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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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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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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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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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实时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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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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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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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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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情况: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
产品产量:每班次记录1次;
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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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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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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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主要排放口:有组织主要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应保留自动监测系统彩色曲线图,注明生产线编号及各条曲线含义,相同参数使用同一颜色。根据参数的变化区间合理设定参数量程。每台设备或生产线核算期同一参数量程保持不变。对曲线图中的不同参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叠。各自动监测系统记录曲线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涉及DCS运行系统治理设施记录原则:要求每周提供彩色DCS曲线图,注明生产设施编号,量程合理,每个参数按照统一的颜色画出曲线。曲线应至少包括一下内容:
除尘DCS曲线:烟气量、净烟气颗粒物浓度、烟气出口温度;
除氟DCS曲线:烟气量、净烟气氟化物(以F计)浓度、烟气出口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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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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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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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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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各生产单元分别记录所在生产单元名称、该生产单元全部一般排放口治理设施数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并按班次开展点检工作,记录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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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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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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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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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运行参数记录污染物控制措施名称及工艺、对应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污染因子、控制措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控制措施运行参数、运行参数应包含:堆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检查密闭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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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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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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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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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治理设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运行参数包括累计运行时间、废水累计流量、污泥产生量、药剂投加种类及投加量。其中,全厂综合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还应按班次记录实际进水水质与实际出水水质,其中实际进水水质按班次记录PH、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出水水质按小时记录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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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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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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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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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特殊时段: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非正常工况:铝冶炼排污单位开炉、设备检修(停炉)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开停炉)工况时间、时间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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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天。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
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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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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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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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础信息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信息记录废物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固体废物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接收)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运出)记录利用产物名称、运输时间、运出数量、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废物来源、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处置方式、自行处置经办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废物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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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按年统计、流向信息按月汇总、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环节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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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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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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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记录内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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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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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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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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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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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一般情况下,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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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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