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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模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待屠圈、浸烫池、劈半机、分毛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一次/年。 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次、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监测结果、监测单位名称等。 每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情况 2)生产周期内记录生产设施运行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一次 3)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一次/日 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一次/周 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异常情况 一次/周 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2)其余内容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危险特性、物理性状、产生环节即去向。 产生、转运时分别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