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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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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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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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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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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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 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 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 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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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频次要求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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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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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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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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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峰或停产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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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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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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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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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 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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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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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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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 a)袋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 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b)电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电场数量、极板规格、极丝规格、 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c)电袋复合除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电场数量、极板规格、极丝规格、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 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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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按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按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按1次/日;非连续生产按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按1次/日。原辅料按1次/采购批次。燃料按1次/采购批次。 (2)非正常工况:按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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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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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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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流向情况,出厂情况。 危险废物: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总结危废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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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固废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形式,按月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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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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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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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 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 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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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频次要求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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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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