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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生产经营场所、环评审批及验收、排污许可申请、延续、变更等基础信息。 未发生变动时一年记录一次;发生变动时随时进行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特殊时段监测信息、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及管理现状,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及废水排放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 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 次。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b)危废废物管理台账记录频次及形式按危废管理要求执行。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时记录原辅材料用量、产品产量的记录等,燃料热值、用量、品质等;非正常工况记录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量、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信息、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按照次/班进行记录,非正常工况发生时随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除尘设施检查、袋收尘器检查、无组织治理设施检查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