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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根据检测频次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情况等;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记录频次按照实际情况或工况期进行记录。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运行:原油储存和原油输送系统运行参数(运行时间、运行负荷、储罐运行参数等);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原油储罐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收油量:按照一个收油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b)原油外输按照排污单位外输次数记录,每个外输周期内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输送设备等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 b)废水处理设施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 c)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d)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异常情况、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e)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按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b)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按月记录,1次/月。c)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排污单位实际情况、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或《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等要求进行细化填写。(进一步明确包括非正常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信息、特殊时段落实情况记录信息、落实承诺更加严格排放浓度限值情况记录信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中规定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依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填写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的记录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基本信息 持证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以及防渗漏/泄露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