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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锅炉名称、编码、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包括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设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a;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及时记录更新。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7.1.1手工监测的记录 7.1.1.1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 7.1.1.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7.1.1.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7.1.1.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7.1.3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7.1.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监测期间记录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监测时段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监测时段内超标排放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及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无组织排放源应记录治理措施运行、维护情况。 包括生产设施、公辅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锅炉运行至少应记录:正常工况的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1次/班;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或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等内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求记录。 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文件的频次要求记录。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实际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锅炉废气治理设施记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折算浓度值等),药剂添加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厂区洒水降尘次数、燃料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碎等。 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运行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故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锅炉异常情况记录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运行:1次/班;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 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利 用 量、 处 置 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 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收单位、废物流向类;4、台账记录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等信息按月填写;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流向信息均按批次填写。 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