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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以及防渗漏/泄漏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其他(用电量等)等。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记录应记录设施名称及编号、运行时间、是否正常、添加药剂的名称、添加时间和添加量;无组织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应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应包括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及简要描述、记录时间。 正常情况:每班次记录1次。无组织废气原则上不低于1次/d。记录正常情况下设施治理情况等。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 应记录起止时间、设施名称或编号、设施异常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对应措施,并记录是否报告。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按照实际监测频次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执行 噪声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错峰生产和特殊时段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台账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执行,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的设施名称及编号、产生的废物名称(代码)及类别、废物去向(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和数量以及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等 按实际发生记录 1 次/日;工业固废按 1 次/批次记录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