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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频发噪声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运行正常,处理、排放大气污染物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一)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a)污染防治设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保证在生产工艺设备运行波动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转,实现达标排放。 b)加强除尘设备巡检,消除设备隐患,保证正常运行。旋风除尘器应定期检查设备和管线的气密性。袋式除尘器应定期更换滤袋,保证滤袋完整无破损。 c)加强除臭装置巡检,消除设备隐患,保证正常运行。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活性炭,提高活性炭吸附率。采用生物法除臭应定期添加药剂、控制pH值和温度等。应加强静电处理设备、VOCs治理装置的管理。 d)不应设置烟气旁路通道,已设置的大气污染源烟气旁路通道应予以拆除或实行旁路挡板铅封。 (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a)应增加原料系统贮存设施、装卸料设施采用覆盖防风抑尘网并加强密封的措施,加强废物清理频次,或者收集处理后排放。 b)对输运车辆采用覆盖防风抑尘网或洒水抑尘的措施,或者加强输运设施密封,或者原料场出口配备车轮清洗(扫)装置,或者收集处理后排放。 h)应对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或者投放除臭剂,或者集中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运行正常,处理、排放水污染物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应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冷热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利用,污染物稳定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1. 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 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系统等途径报送)。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应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去向(处理、处置、综合利用或外运)及相应量,固体废物各去向量之和应等于固体废物产生量。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各个环节(收集、储存、调节、脱水和外运等)的运行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污泥暂存场所地面应采取防雨、防渗漏措施,排水设施应采取防渗措施。脱水污泥应采用密闭车辆运输。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一)国家和地方发布新制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行业自行监测技术规范后,应按要求执行,并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提出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 (二)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并实施环境管理,同时应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
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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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