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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 ,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 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 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 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等。 5) 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 批次记录,1次/日或2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主要产品产量: 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 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应当包括设备运行校验关键参数,能充分反映生产设施及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清理。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生产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 下内容:废气处理能力(m3/h)、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气排放量等。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运行情况和效果。废水治理设施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 b)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 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 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无组织废气 a)《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执行; 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的相关要求。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z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1)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 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 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 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选填表格: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 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2)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2)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