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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信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施值、单位)等。 未发生变化,按年记录,1次/a。 发生变化,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留存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护记录等。 手工监测记录:废气和废水污染物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手工监测记录台账至少包括污染源类别、监测日期、时间、排放口编号、监测内容、计量单位、监测结果、是否超标、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仪器型号 按照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留存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标为有代表性时段的厂界昼间等效声级(Leq)、夜间等效声级(Leq)、夜间频发噪声最大声级(Lmax)及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Lmax)。 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 留存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发生故障的污染治理设施、异常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相对应措施 特殊时段: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非正常工况:设备检修非正常工况等信息按工况期记录,记录非正常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 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从异常时间段开始至恢复正常运行,记录一次。 特殊时段:同生产记录要求频次一致 非正常工况:每工况期记录一次 留存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留存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产品产量:记录统计时间段内主要产品产量; 原辅料和燃料:记录名称、来源地、种类、用量、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及占比、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按生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一次 生态负荷:按生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一次 产品产量:按照每班次记录一次 原辅料、燃烧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一次。 b)非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期 留存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DCS曲线记录 实时记录 留存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 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要求记录 ①记录产生、转移环节,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转移时间、产生/转移量、去向等信息; ②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包含危废类别、代码、危险特性、主要化学组成成分、物理性状、贮存情况、流向等信息 ③记录危险废物贮存环节,包含入库/出库时间、废物来源/去向、容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经办人签字 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④记录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包含接收时间、来源、数量、单位、容器及数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完日期、经办人签字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记录 ①记录产生情况,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等信息; ②记录流向信息,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自行处置的方式、数量等信息; ③记录出厂环节,包含代码、名称、出场时间、出厂数量、出产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信息。 固体废物在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变化时记录 留存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优化产噪设施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 b) 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检查其活动机构(如铰链、锁扣等)和密封机构(材料)的磨损情况等,及时保养、更换。 c) 大型噪声综合治理工程应制定检修计划和应急预案。污染治理系统检修时间应与工艺设备同步,对可能有问题的治理系统或设备应随时检查,检修和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d) 噪声控制设备中的易损设备、配件和通用材料,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按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和工艺安全运行要求储备,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使用。 e) 所有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都应根据其使用环境的卫生条件、介质属性等要素,制定相应的运行和维护规程,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 f) 定期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可靠有效。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满足 GB/T 50087 和 HJ 2034 中噪声控制相关要求。 留存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设施废气处理能力(立方米/小时)、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废气排放量、药剂使用量及运行费用等。 b)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原辅料、成品库、物料输送系统等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等。 c)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处理能力(吨/天)、运行参数(工况运行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吨)、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排水去向及收纳水体、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给客户号、废气环保设施运行、检修、维护、记录,开停车记录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每班次记录,非正常工况按工况记录,每工况记录一次。 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按照每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一次。 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按照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 留存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