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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生产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所属行业、许可证编号、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投产时间、环保设施运行时间等内容。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露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执行。 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不得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运行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及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材料:名称、用量。5)其他:用电量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台账保存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3)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污泥运行费用(元/吨)。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按日记录,一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按批次记录;异常情况:按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期 台账保存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台账保存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保存不得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