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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1.国家排放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 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2.排污信息,包括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浓度和总量等信息;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