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 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 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 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2、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燃煤锅炉)、编 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 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 )等 3、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 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 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 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 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 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 ,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 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 ,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 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 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执行 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执行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 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 及主要内容等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它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1、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8.1.3.1-8.1.3.4规 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 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 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一次 3、其他信息依据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 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产废单位应依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按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 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2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正常状况运行状态:一般按日/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生产负荷:一般按日/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 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2、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运行情况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污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脱硫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二氧化硫浓度(实测)、总排口二氧化硫(折算)、烟气出口温度等脱硝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氮氧化物浓度(实测)、总排口氮氧化物(折算)、脱硝设施入口尿素流量、脱硝设施入口烟气温度等除尘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颗粒物浓度(实测)、总排口颗粒物(折算)、烟气出口温度等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废水治理措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 、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 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按周记录,1次/周 2、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台帐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