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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人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一次,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 )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 /日.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 3)产品产量:按日记录, 1次 / 日。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 1 次/ 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 /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 相关要求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 班次、批次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1)工业噪声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2)工业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次/d。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 1 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每日记录 1 次。 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 1 日。 3)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日记录,每日记录 1 次。 非连续排放 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 1 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 监测频率记录, DCS 原则上以 7 日为周期截屏。 4)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 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 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 1 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 每非正常情况期记录 1 次,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 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记录 ①记录产生、转移环节,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转移时间、产生/转移量、去向等信息; ②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包含危废类别、代码、危险特性、主要化学组成成分、物理性状、贮存情况、流向等信息 ③记录危险废物贮存环节,包含入库/出库时间、废物来源/去向、容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经办人签字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④记录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包含接收时间、来源、数量、单位、容器及数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完日期、经办人签字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记录 ①记录产生情况,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等信息; ②记录流向信息,包含名称、代码、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自行处置的方式、数量等信息; ③记录出厂 环节,包含代码、名称、出场时间、出厂数量、出产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信息 固体废物在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变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