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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0 50
频发噪声 - - -
偶发噪声 - - -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要求,加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水污染治理设施并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运行正常。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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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生产线或生产设施应当按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落实减排措施。
其他许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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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
1 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 限期按环评批复要求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确保处理后的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2019-08-29 至 20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