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其他许可内容

噪声排放信息
噪声类别 生产时段 执行排放标准名称 厂界噪声排放限制 备注
昼间 夜间 昼间,dB(A) 夜间,dB(A)
稳态噪声 06 至
22
22

0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5 55
频发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65 55
偶发噪声


(一)大气环境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环评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执行标准及监测频次,如法规、规范、标准有变化,应按照从严执行。2.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测频次进行自行监测。
(二)水环境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环评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执行标准及监测频次,如法规、规范、标准有变化,应按照从严执行。2.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测频次进行自行监测。
(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 记录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的种类及数量(含委托利用处置和自行利用处置);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处置场应符合GB18599的相关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容器贮存的,应满足相应的防尘、防水、防漏环境保护要求;3. 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应符合GB18597的相关要求,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或按照GB18484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
/
其他许可的内容
1.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各级生态部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企业环保主题责任。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管理,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自行监测应严格落实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指南要求,建立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并按其规定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的规定,及时公开公示相关信息;4.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条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保存和执行报告的编制、公开、上报;5.排污单位要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整治工作,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6、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7.排污许可证的重新申请、变更、延续、遗失、损毁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申请办理,8.除满足本证要求外,排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还应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管理意见、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等要求。
改正规定:
整改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计划 是否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