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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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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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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等.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设施名称(废气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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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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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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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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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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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工况
1)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b) 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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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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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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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3) 固体废物贮存量、产生量、处理量、处置方式等。
b) 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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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情况
1) 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 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b)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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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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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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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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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
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 次。
其他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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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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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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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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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监测半年记录一次;废气监测半年监测一次;等效声级监测一季度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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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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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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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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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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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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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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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污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等)及流向信息(名称、出场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记录固体废物的 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物贮存环节、自行利用环节(接收与运出)、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 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 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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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物贮存环节、自行利用环节(接收与运出)、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企业管理需要填写,频次可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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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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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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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 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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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危险废物产生、出厂处置以及流向信息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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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及纸质台账保存5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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