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物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2)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燃气锅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3)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1)手工监测的记录 a.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 采样人姓名等。 b.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 c.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d.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监测记录在监测时记录。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监测记录信息 1)监测期间记录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信息。 2)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1)每次手工监测记录1次 (2)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个月定期维护1次并记录;有故障时,在发生故障时记录。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原辅材料采购信息。 2)原辅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3)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相关信息,包括设施名称、燃料信息、运行时间、检查维护次数、管理人员情况等。 应记录厂区降尘洒水、清扫频次,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方式,日常检查维护频次及情况等。 应记录非正常工况环境管理信息等。 1)每批次记录一次。 2)正常工况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 录1次。 3)正常工况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 录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天。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2)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明确记录各治理设施作用的生产环节、治理工艺,分系统记录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燃料使用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a)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应记录:开停机时间,运行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b)废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实际处理量、实际进水水质、实际出水水质、药剂投加种类、药剂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信息。 2)非正常工况: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设施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1)污染物排放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按照自动监测频率。 记录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 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 每班记录1次。 其他信息每班记录1次。 (2)每工况期记录1次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如下: 1)正常运行情况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涉及DCS/PLC控制系统的,要求每周记录彩色曲线图,注明生产线编号及各条曲线含义,相同参数使用同一颜色。根据参数的变化区间合理设定参数量程,每台设备或生产线记录期内同一参数量程保持不变。对曲线图中的不同参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叠。曲线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脱硫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二氧化硫浓度(实测)、总排口二氧化硫浓度(折算)、烟气出口温度等。 脱硝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氮氧化物浓度(实测)、总排口氮氧化物浓度(折算)、脱硝设施入口氨水/尿素流量、脱硝设施入口烟气温度等。 除尘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颗粒物浓度(实测)、总排口颗粒物浓度(折算)、烟气出口温度等。 b.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c.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 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2)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正常情况 a.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次/日或班次。 b.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c.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按周记录,1次/周。 2)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至少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a、危险废物: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充记录;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情况按月填写,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按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4)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台账保存至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