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因排污单位工艺、设施调整等情形发生变化的,需在基本信息台账记录表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将变化内容进行说明纳入执行报告中。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一般按日或按批次进行记录,异常情况下按次记录。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5、监测记录信息 a)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工况烟气量、排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b)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应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编码、污染因子、采样点位、各采样点监测浓度及车间浓度最大值、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 若监删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c)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记录采样口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废水类型、水温、出口流量、污染因子、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d)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等。 e)噪声检测信息 按照自行检测方案对厂界噪声及要求的主要检测点位进行检测记录,明确昼夜检测标准,如实记录检测点位、时间、检测时段,按照执行标准准确评估检测达标情况。 企业按要求建立完整的监测档案信 息管理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监测数据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记录以及企业委托手工监测的委托合同、承担委托任务单位的资质等材料,至 少保存5年。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和冬防期可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谆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各軎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工况 铝冶炼排污单位开炉、设备检修(停炉)等非正常工况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开停炉)工况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放浓度等。 d)固废信息记录 准确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相应管理信息,明确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流向汇总表、出厂记录表。合规进行危废信息记录,包括产生、入库、出库、自行处置、委外处置详细情况,做到全流程管理。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天。 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相关记录按要求保存5-10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铝冶炼排污单位应定期记录生产运行状况并留档保存,应按班次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生产负荷指记录时间内实际产量除以同一时间内设计产能。记录时间内的设计产能按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年产能及年运行时间进行折算。 产品产量指各生产单元产品产量(如原铝产量)。 铝冶炼排污单位应按批次记录原辅料采购情况信息。 铝冶炼排污单位燃料采购信息应按照“固态燃制及罐装燃料”、“液态燃料”以及“气态燃料”分别记录,其中“固态燃料及罐装燃料”与“液态燃料”应按批次填写燃料采购情况信息,“气态燃料”应按月记录燃料采购情况,。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 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一个记录工况 期: 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产品产量按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设施按照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铝冶炼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有组织主要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以及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这四种类型分别进行运行管理的记录。 a)有组织主要排放口 有组织主要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应保留自动监测系统彩色曲线图,注明生产线编号及各条曲线含义,相同参数使用同一颜色。根据参数的变化区间合理设定参数量程,每台设备或生产线核算期同一参数量程保持不变。对曲线图中的不同参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叠。各自动监测系统记录曲线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脱硫系统:标态烟气量、原烟气二氧化硫浓度(折标)、净烟气二氧化硫浓度(折标)、脱硫剂用量、脱硫副产物产量: b)有组织一般排放口 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各生产单元分别记录所在生产单元名称、该生产单元全部一般排放口治理设施数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并按班次开展点检工作,记录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排污单位应自行制定点检方案,确保方案能够真实反映排污单位一般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c)无组织虚气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运行参数应记录污染控制措施名称及工艺、对应生产设施名称及编号、污染因子、控制措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控制措施运行参数,运行参数应包含:堆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检查密闭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d)废水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治理设施规格参数,并接班次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运行参数包括累计运行时间、废水累计流量、污泥产生量、药剂投加种类及投加量。其中,全厂综合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还应按班次记录实际进水水质与实际出水水质,其中实际进水水质按班次记录pH、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出水水质按小时记录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非正常工 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开始时刻至工况恢复正常时刻为1个 记录工况期: b)污染物产排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接班制汜录,每班次记录1次。 c)药剂添加隋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 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