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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生产设施正常工况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名称及对应的产品名称、主要生产工艺、设施数量、编码、设施规格参数、累计生产时间、对应产品或半成品的实际产量等。 b)主要原辅料信息:产品名称、生产该产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累计用量、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 c)燃料信息:燃料名称、累计用量、品质等。 d)生产设施非正常工况信息:生产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情况起止时间、生产负荷、产品名称、使用原辅料及燃料名称、起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手工监测记录,每次开展监测记录一次;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班次记录,1次/班。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 至少保存5年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排污许可证 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 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固体废物: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代码、类别、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数量、经办人等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如实记载以下信息: a)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 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 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b)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 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c)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 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分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d)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 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 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 人等。e) 危险废物出口利用处置应记录出口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 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本批出口利用/处置量、 计量单位、境外利用处置单位名称、境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预计利用/处置完毕时间、出口核准 通知单编号等。 固体废物记录频次: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以单位容器和包装物作为 1 批次,按批次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