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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 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2、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进水信息: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 b)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 c)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信息, d)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e)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时刻、恢复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检查人、检查日期、处理班次等。 a)正常情况。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况期。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2、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 正常工况:按生产设施记录运行参数,包括运行状态、生产负荷等。 1) 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按照生产要求正常运行。 2) 生产负荷: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设计生产能力取最大设计值。 b) 非正常工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用量,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2、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进行记录。 按照HJ819执行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2、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c)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2、电子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1)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2)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2)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工业噪声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