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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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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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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2)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设计生产能 力等。 3)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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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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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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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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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记录内容如下: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a)运行状态:开始、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主要污水处理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2)非正常工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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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记录内容如下: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a)运行状态:开始、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 b)生产负荷:主要污水处理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2)非正常工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事件原因、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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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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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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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泥治理设施的相关参数。记录内容如下: 1)进水信息表:记录时间,进水水量(m 3),监测指标,监测方式(手工/自动),监测日均浓度等; 2)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时间,设施/设备(处理设施名称,处理设施编号,是否正常运行,运行参数,运行值),进水量(m3),出水量(m3),出水水质,药剂(名称,添加量(kg)); 3)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时间,编号,废气治理设施名称,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排放量(m3/d)),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t),数据来源(手工/在线),药剂(名称,添加量(kg)); 4)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记录时间,编号,设施名称,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污泥产生量(干泥),含水率,处理方式,添加药剂名称,药剂数量(kg),处理后污泥量(干泥),处理后污泥含水率,厂内 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理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 5)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信息:记录时间,编号,设施名称,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启动)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护维修记录原则上在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后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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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下,按日记录,1次/日;药剂投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故障或事故等异常状态下,按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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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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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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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记录内容如下: 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排放口编码,工况排气量,排口温度 ,污染因子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浓度,检测方法,是否超标; 2)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数量,各点位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无组织排放编码,污染因子,采样点位 ,监测浓度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 3)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排放口编号,废水类型,水温,出口流量(m3),污染因子,出口浓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 4)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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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每次开展手工监测后记录。 (2)自动监测: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自动监测设备维护情况按实际发生记录,发生1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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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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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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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如下: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单位)、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受单位、流向类型;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单位)、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入库情况(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单位)、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情况(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单位)、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 a)接收: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运输经办人、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 b)运出:利用产物名称、运出时间、运出数量(单位)、运出去向、自行利用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接收时间、接收数量(单位)、处置方式、自行处置部门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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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年记录; 2)按月记录; 3)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4)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5)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6)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7)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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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1)产废单位填写台账记录表时,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2)鼓励产废单位采用国家建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子台账,简化数据填写、台账管理等工作。地方和企业自行开发的电子台账要实现与国家系统对接。建立电子台账的产废单位,可不再记录纸质台账。(3)产废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与归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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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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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 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环节,应记录委托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托处置量、计量单位、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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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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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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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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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手工监测的大气污染物指标:按照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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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开展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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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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