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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原辅料类型及使用信息。 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 1次/年,发 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 化时记录 台账保存至少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 法、监测结果等。 根据检测频次要求记录 台账保存至少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包括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修编等; 2、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危险废物,记录废物产生的环节、产生量、固体属性、收集过程、厂内暂存、处置等相关信息。 1、应急预案、原备案,对于未发生变化的,按年记录,1次/年;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修编,1次/发生1次。 2、固体废物相关信息记录按照1次/发生1次。 台账保存至少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废气: a)汽油储罐及装载等无组织排放应满足GB 20950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应满足GB 37822要求。其他物料的储罐、装载、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应满足GB 37822要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更严要求的,从其规定。 b)加强储油库发油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减少油气泄漏,确保油品装卸过程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正常运行。 废水: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应满足设计工况条件,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靠运行。 b)做好雨污分流,避免受污染雨水和其他废水通过雨水排口排入外环境。 固废: a)危险废物贮存间应按照GB 18597的相关要求执行,有效防止临时存放过程中二次污染。 其他: a)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b)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记录频次按照实际情况或工况期进行记录。 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至少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台账保存至少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至少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