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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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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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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技术参数、设计值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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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一年记录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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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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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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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原辅料使用情况:原辅料名称、用量。3)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4)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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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 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 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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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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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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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工业噪声监测记录信息: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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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HJ 986 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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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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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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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污染排放情况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包括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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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每日记录1次。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小于1日。b)非正常情况: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每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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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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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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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如下: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废系数/年产生量;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单位)、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单位)、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入库情况(废物来源、前序表单编号、代码、名称、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单位)、运输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出库情况(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单位)、废物去向、贮存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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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记录频次与其产生及转运频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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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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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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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如下:1.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2.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3.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4.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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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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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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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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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台账:
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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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开展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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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a)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b)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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