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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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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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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造纸工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工艺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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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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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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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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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造纸工业: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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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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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 污许可 证申请 与核发 技术规 范工业 固体废 物 (试 行)》 (HJ 1200— 202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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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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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名称与产量。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管理信息包括名称、使用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时间
等。燃料:记录名称、用量、低位热值、品质。
造纸工业: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況: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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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況: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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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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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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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造纸工业: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及排放情况等,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能力(吨/日)、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污泥运行费用(元/吨)。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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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造纸工业: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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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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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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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造纸工业: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 总则》执行。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企业应当定期
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
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方法和仪器、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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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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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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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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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造纸工业: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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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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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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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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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排污单位还应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内容要求,自行增补记录。
造纸工业:年生产时间(分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单位为小时)、生产负 荷消耗量、主要产品产量(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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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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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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