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加油过程中德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1次/季 所有台帐及报告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 。 1次/季 所有台帐及报告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 运行情况1次/周(设备保养日) 所有台帐及报告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所有台帐及报告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819要求执行,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案、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所有台帐及报告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1次/批次;委外处置环节1次/批次 所有台帐及报告至少保存5年